A:[1]有关的业务机构
ADR业务中涉及以下三个关键机构:
(1)存券银行。存券银行作为ADR的发行人和ADR市场中介,为ADR投资者提供所需的一切服务。
(2)托管银行。托管银行是由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负责保管ADR所代表的基础证券;根据存券银行的指令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ADR发行国,并向存券银行提供当地市场信息。
(3)存券信托公司。指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
[2]ADR的发行
其过程如下:
(1)美国投资者委托美国经纪人以ADR形式购入非美国公司证券。
(2)美国经纪人与基础证券所在地的经纪人联系购买事宜,并要求将所购买的证券解往美国的存券银行在当地的托管银行。
(3)当地经纪人通过当地的交易所或场外市场购入所指示的证券,该证券既可以是已经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也可以是非美国公司一部分以ADR形式发售的证券。
(4)将所购买的证券存放在当地的托管银行。
(5)托管银行解入相应的证券后,立即通知美国的存券银行。
(6)存券银行即发出ADR交与美国经纪人。
(7)经纪人将ADR交给投资者或存放在存券信托公司,同时把投资者支付的美元按当时的汇价兑换成相应的外汇支付给当地的经纪人。
[3]ADR的交易
交易形式:
(1)市场的内部交易。即在美国证券市场,象任何其他美国证券一样,ADR持有者之间自由交易。
(2)注销。当客户指示卖出ADR时,美国的经纪人委托基础证券所在国的经纪人出售基础证券,由存券银行注销ADR。
交易定价:
一旦在美国市场流通的存托凭证达到相当的数量,通常是一家公司发行股份的3%到6%时,一个真正的内部交易市场就开始出现了。在这个市场出现以前,大多数的买进存托凭证都是通过发行存托凭证来实现的。当经纪人公司执行客户的指令时,他们会通过比较存托凭证的美国价格和当地市场实际股票的美元折算价格来为客户寻求最理想的价位。经纪人公司可以采用三种方法在提供他们最理想价位的市场买进或卖出:发行新的存托凭证,转手已有的存托凭证,注销存托凭证。当基础股票的价格和存托凭证的价格持平时,经纪人公司就简单地以买、卖存托凭证来执行客户的指令。
这样不断的买卖存托凭证,有助于弥合当地市场和美国市场之间的差价到最小的程度。结果是,95%左右的存托凭证交易是由市场内部交易完成的,其中并不包括存托凭证的发行与注销。 |